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非公开招标自主采购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降低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我公司非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自主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第一类:办公用品类(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家具、器材、五金、配件、文具、日用百货等)
第二类:综合服务类(包含但不限于咨询服务、维修服务、租赁服务、搬迁服务等)
第三类:施工工程类(包含但不限于房屋装修、修缮、拆除等)
二、 供应商申报条件
(一)凡愿意参加我公司办公用品类、综合服务类、施工工程类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当前与我公司已有业务往来的上述三类供应商,以及可能参与我公司上述三类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规模的经营实体;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六)具有提供满足我公司采购需求的服务和产品的能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信誉承诺书(见附件2);凡参与报名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公示信息并加盖公章;个体经营户如无公章需签名按捺手印。
(四)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经营的主要服务或产品目录等;
(五)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的照片、平面图,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资质等级证书、行业许可证、企业认证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近三年业绩,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或甲方评价意见等;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材料原则上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材料必须已通过年检,如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或个体经营户无相关材料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四、申请时间、入库程序及管理
(一)申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供应商应将申请文件送达至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607室综合管理部。联系人:王女士,88895779、13587637287。
(二)届时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逐一审核,择优选择入库候选供应商。
(三)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四)入库供应商原则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我公司将根据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入库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